江西“减证便民”新举措:不要“证明”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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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月15日

     为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江西省推出新举措——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这意味着群众和企业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有关事项,如果具备符合要求的材料,就不用出示有关证明,仅需书面承诺,行政机关即受理行政事项。

  近日印发的《江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6月30日前,全省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不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后,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便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江西省要求,各地、各部门先梳理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特别是户籍管理、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要纳入其中。目录清单由省司法厅报省政府同意后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也将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下载。

  据悉,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江西将通过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事中检查、事后核查等方式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