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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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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
告知承诺制
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改革更大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会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既能利企便民、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有利长远的重要改革举措。
会议决定,按照“减证便民”要求,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依申请办理的高频事项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等方面,抓紧推行告知承诺制。涉及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人身健康等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要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适用对象,申请人不愿或无法承诺的,应按规定提交证明或办理许可。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监管方面,会议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要对承诺负责。对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
此外,会议还要求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规模性纾困政策迅速落地,成效不断显现。围绕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有效性,继续抓好直达机制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总结今年做法,研究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以改革的办法提高财政资金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