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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多地开始对首过体系认证企业发放资金补助!

号外号外,多地开始对首过体系认证企业发放资金补助!

思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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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3

随着时代发展,企业体系认证已经成为了企业业务能力以及竞争能力的标志,更是不可缺少的证明。

而“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完善,我国与全球国家的贸易协定不断签署,体系认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可,加之群众对于建设诚信社会的需求日益强烈,各地政府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个可以促进社会稳定、增加人民幸福指数与提升城市形象的方式,纷纷出台政策予以支持。

近期,已有三地率先开始对首次通过体系认证的企业发放补贴:

一.滨州

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标准化及认证认可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符合部分标准化项目和认证认可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申报。其中,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

具体内容: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全面落实,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助推“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滨州市品牌培育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启动标准化、认证认可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均可申报。

2.受理项目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符合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

1.标准化项目。主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排名位次前3位的;获得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的。

2.认证认可项目。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新获“泰山品质”认证。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滨州惠企通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s://www.bzhqt.com/)(以下简称“惠企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单位根据“惠企平台”中的《标准化项目资金补助申报指南》《滨州市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市级奖励(补助)申报指南》《新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市级奖励(补助)申报指南》《滨州市新获“泰山品质”认证市级奖励(补助)申报指南》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根据要求上传申报项目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3.各县级市场监管局初审、市市场监管局复审,报市财政部门终审拨付。

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二.日照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的通知 》。其中对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最高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品牌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日财企〔2019〕35号)、《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日市监字〔2021〕88号)规定,市级财政设立市级品牌建设资金(其中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为品牌建设资金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在品牌、标准、商标、专利方面取得相关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扶持奖励。为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本次申报范围为在2021年度新获得(首次获得)的下列品牌、商标、标准、专利项目给予奖励扶持。

(一)对获得“国际知名品牌” “中国知名品牌”“好品山东” 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

“国际知名品牌”指Brand Finance、Interbrand、World Brand Lab评选的“全球最具价值品牌500排行榜”“全球最佳品牌排行榜”(100强) “世界品牌500强”。

(二)对获得“中国质量奖”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 “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个人,按单位奖励的20%给予奖励。对获得“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个人,按单位奖励的10%给予奖励。

(三)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日照市特色质量小镇”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四)对获批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的单位,最高给予扶持资金200万元;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最高给予奖励100万元;获得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的,最高给予奖励50万元;获得 “泰山品质”认证的,最高给予奖励20万元。

(五)对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最高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

(六)对当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每项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制定前五位)和省地方标准(参与制定前三位)的,每项最高按照主导制定的30%给予扶持。

(七)对当年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10万元、3万元;对当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最高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20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国标准贡献奖、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50万元、10万元;对获得AAAAA级、AAAA级、AAA级(2017版)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

(八)对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200万元、100万元;对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对承担全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50万元、30万元。

(九)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每项最高给予扶持资金2万元;对参与制定团体标准(参与制定前三位)的单位,每项最高按照主导制定的30%给予扶持;对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的单位,每项最高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

(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仅指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的单位,最高给予80万元奖励。

(十一)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单位,每件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

(十二)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每进入1个缔约方并获准注册奖励2000元,每件商标每年最高奖励4万元;通过单一国家注册方式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每件商标在申请国获准保护的,每个国家奖励1000元,每件商标每年最高奖励2万元;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取得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每件商标奖励1000元。本项规定获得奖励的申请人,每年奖励总额最高20万元。

(十三)对当年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和个人,按其缴纳官方费用的50%给予资助。

(十四)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十五)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获得山东省专利一、二、三等奖的专利权人,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优秀发明家和省优秀发明人的个人,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十六)对获得日照市专利奖特别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或个人,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十七)对年度内取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和个人,每件最高奖励2000元,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的发明专利,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奖励。

(十八)对列入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的项目,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十九)对举报假冒专利行为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的假冒专利行为经查证属实,经我市各级专利执法部门查处结案后,按照每件500元给予奖励,同一专利违法行为对举报人奖励一次。

(二十)其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创造、管理、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等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创新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具体资助标准结合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执行。

特别说明:市级质量暨知识产权建设资金奖励实行年度总额封顶。如果申报的项目数量较多,项目最终奖励金额将可能低于该项目的最高奖励标准。

二、资金用途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实施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包括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商标申请、质量改进、人才培训、标准研究制定、技术革新、专利申请等工作,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申报条件

申报资金奖励项目的单位,除应符合本指南奖励范围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中央、省属企业驻日照机构,举报假冒专利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在日照市申请或者拥有商标、专利的个人,不包含党政机关。

(二)项目申请人和资金使用者应为同一单位(个人)。

(三)申报组织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近两年内无违反“绿色门槛”、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申报个人诚实守信,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报资料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协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名义申请的)。

(三)有关质量品牌认定证书或批复文件、标准文本、标准化试点验收证明、标准化良好企业证书、采标证书等证明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国内商标注册证书、商标国际注册证或WIPO受理通知书相关证明及复印件;有关专利的证书、批准文件及相关证明等。

(四)其它必要补充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三份,A4纸打印,连续编页码,无需装订。

五、申报程序

申报遵循下列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申请表》,连同其他证明性材料,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行文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同时抄送区县财政部门备案。

(三)市市场监管局对区县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市财政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申报时间

本次对2021年度获得的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项目进行奖励补助,申请人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市场监管局于6月1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资料行文报市市场监管局。逾期未提交者,将不再予以奖励。

七、有关要求

申报人应当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或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金,并对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应做好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申报的受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核实申报资料的齐全性、真实性,并会同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确定申报单位是否有违反“绿色门槛”的行为,以及申报单位是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保证申报工作质量,并对专项资金支持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三.贵州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规定,对首次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 27001)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认证并达到2级、3级、4级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具体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小企业发展、能源结构调整、大数据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等专项资金,以及新型工业化、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率先在工业领域实现大突破,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水平达到6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培育融合应用企业8000户,推动5万户企业上云、100万台(套)设备联网。

二、政策措施

(一)支持龙头企业打造智能工厂、灯塔工厂。支持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国家标准打造数字产线、无人车间、智能工厂、灯塔工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3级、4级、5级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的工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二)支持中小企业普及应用数字技术。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环节数字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三)支持煤矿企业智能化改造。按照《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项目,以机器人购买价格的30%且不超过150万元/每台(套)进行补助;鼓励煤矿企业先行先试,对列入首批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首批省级示范智能煤矿的项目,给予每矿600万元的奖励;对其他符合《贵州省智能煤矿评定办法(暂行)》条件的智能煤矿项目,给予每矿4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财政厅)

(四)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用云。通过“云使用券”补助方式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用云,对购买计算资源、储存资源、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类“云服务”的,补助比例不超过购买费用的40%;对购买数据库、物联网、软件开发等平台系统类,以及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业务应用类“云服务”的,补助比例不超过购买费用的60%;单个工业企业当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五)支持智慧开发区建设。支持开发区建设5G基础设施,打造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工业企业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对符合条件的智慧开发区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1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的开发区,给予500万元的奖励。支持智慧开发区建设项目申报新型工业化基金,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债券。(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支持标准起草编制和推广应用。对牵头起草编制数字化转型领域国际、国家、团体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起草编制数字化转型领域国际、国家、团体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 23001-2017)升级版贯标评定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 27001)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认证并达到2级、3级、4级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七)支持数字化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矿产、轻工、新材料、航天航空等产业领域建设国家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中心等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对获批国家级创新平台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给予50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开展数字经济融合创新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八)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5G网络规模化部署,对完成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的运营商,按照实际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基站数量,以每个基站0.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事后补助;鼓励各市州对本地区内的新建5G基站配套给予补助。支持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国际数据港,对使用国际数据专用通道的企业,每年给予使用成本100%的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支持5G等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5G基站、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用能方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九)支持打造国家级试点示范。对获批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给予牵头企业不超过国家奖补资金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获批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级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十)通过基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省新型工业化基金、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与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对亿元以上数字化改造、技术改造同步推进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根据本措施编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申请相应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请省级部门管理的资金支持。对于亿元以上项目,引导申报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申请省新型工业化基金、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进行融资支持。

(二)预算执行。各有关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在年度预算规模内,组织开展项目遴选、审核、分配、公示、预算拨付、验收清算等工作。本措施奖补政策以事后奖补为主,原则上项目需进行验收或绩效评估达到预期目标后再按政策实施奖补。对部分重点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采取预拨方式支持项目建设,预拨资金为拟奖补资金的50%,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优先支持“上云上平台”企业申请资金支持。推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直达企业。

(三)绩效评估。各有关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好验收及评估工作。对绩效好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的项目,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按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和领域。

(四)执行期限。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在政策实施期内有效。期满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政策实施情况、工作需要及绩效评估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长期限。

本措施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可以说,现在的社会已经普遍注意到了信用建设的重要性,未来,定会有更多地方政府推进地区的企业认证普及,那些不注意自身信用的企业,日后定将举步维艰。

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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