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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计划,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计划,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

王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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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计划,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

——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李克强总理强调,要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保障市场经济有序高效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结合实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2月29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全面构建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治理机制,并充分利用在各重点行业和领域,提升社会诚信意识。

一: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编制《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实现与各行业业务系统的嵌入式对接;全面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并建立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优化信用信息社会化服务,提供可查询服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资源注册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注册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公开承诺,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便利的企业信用信息服务。

二:做好三个环节信用监管

1、创建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记录信用承诺制度,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应予即时办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建立完善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制度﹔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

2、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建立完善信用分级类监管制度,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研究制定信用监管信息公示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探索建立重点对象名单制度,对存在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监管措施。

3、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各有关部门应对信用联合惩戒对象视情节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向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

三:组织开展五个信用监管支撑系列专项行动

1、开展技术创新驱动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信用信息记录数据在分级分类监管规则中的应用;

2、开展信用监管大数据应用专项行动鼓励各市区、各部门依法依规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

3、开展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专项行动。加大行业失信惩戒力度,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与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记录归集、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失信案例核查、失信行为跟踪监测等方面开展合作。

4、开展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与守信惠民专项行动。构建个人诚信激励机制,支持社会机构开展惠民创新应用,促进个人诚信激励机制在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社会生活等领域拓展应用场景。

5、推进京津冀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建设。加强信用监管信息共享,促进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惠民便企服务在京津冀区域的联合创新应用。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持续开展各区、重点行业和领域信息状况第三方监测,积极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加强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向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近年来,随着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和政策,以及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逐步呈现,这表明了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势头逐步形成,所以我们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而对企业来说,信用关乎到企业未来的发展,3A认证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企业的身份凭证,足以证明其强大的综合实力,对此,第三方信用机构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为了保证信用评价的公平公正、为了保证信用评价的工作效率、为了保证信用评价的客观立场,信用报告或信用等级证书只能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

附件:加快推进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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