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率先实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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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28日

告知承诺制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在全国率先实行全面告知承诺制审批。

  据了解,广州此前已实施对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工程承揽范围的政策,《通知》进一步推进信用利好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促进建设工程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采用“事前承诺、事后核查、严格监管、全程公示”的模式,申请人根据相应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所申请资质的资质标准要求,承诺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审批部门对资质申请实施即来即办,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公示期满后制作发放电子资质证书。审批部门在企业取得电子资质证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核查、专家会审等多种形式对申请企业进行全覆盖核查。申报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或申报企业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导致无法核查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注销相应资质证书;申报企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注销相应资质证书,并严厉查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应资质,同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到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广州市住建局在资质核准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过程中,通过采用事前承诺,简化市场准入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实行事后核查,严格执行资质标准,守住审批许可红线;坚持严格监管,加强企业行为监管,做到宽进严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企业承诺信息全程上网公开,主动接受市场监督,增强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形成诚信守约的良好市场氛围。

  《通知》提醒,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承揽业务时主动告知相关单位法律风险,自行承担资质撤销产生的合同履约风险。